松原市恢复餐饮堂食服务恢复宾馆住宿业安全规范复工复产复业的通知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4-08-21 14:06:11

  

松原市恢复餐饮堂食服务恢复宾馆住宿业安全规范复工复产复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和全省经济运行及“三抓”“三早”项目建设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按照“分级分类、有序推进、应放尽放”的原则,统筹推进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除棋牌室、舞厅、洗浴场所、各类培训机构等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中的行业外,其它服务行业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全面复工复产复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恢复餐饮堂食服务。餐饮服务单位(含酒吧)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可有序提供限制性堂食服务,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分餐制文明用餐方式,但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邻桌之间距离1.5米以上,顾客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做到同排隔位、对面错位就餐。就餐人员必须扫描美团平台“安心码”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就餐。

  二、恢复宾馆住宿业。宾馆住宿业企业(商户)必须在复工前建立完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业经营实施方案,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员工健康监管、场所疫情防控、防护物资配备、餐饮服务管理、服务流程规范、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前提下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三、恢复旅游景区服务。加强进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进入景区体温检测登记制度。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景区餐宿管理参照餐饮业、宾馆住宿业规定执行。

  四、恢复旅行社及服务网点部分业务。企业(商户)可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复业,常态化做好员工健康登记、游客实名登记台账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供应、人员出入保障等工作。除暂停涉及境内外重点疫区相关业务外,可以开展其他地区团队业务,其间要做好游客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如有发烧、咳嗽等身体不适的客人,应立即前往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治疗,同时上报组团社。

  五、恢复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场所。室外体育场所可以开放。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室内场所在不造成人员聚集情况下,可以开放。室内游泳池及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馆部分区域不宜开放。暂缓开展各类线下人员集聚的体育赛事、团体操课等。

  六、恢复彩票经营性场所。加强营业场所每日消毒、通风和清洁卫生,配备测温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顾客和服务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实行人员限流管控,店内不得聚集,做到随购随走,且室内人均面积不得低于2平方米。暂停其它大型聚集类宣传推广等活动。

  七、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恢复开放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电影院、KTV(歌厅)、剧场、网吧、书店、音像店、书吧等文化服务场所,运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预约限流、错时错峰、人员登记、体温监测、同排隔位、对排错位、通风消杀等各项防控举措,确保防控制度、设施设备消杀、员工防控、客流管控、场所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落实到位,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50%。

  八、恢复家政服务业。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防控责任,对上岗人员和新招聘员工要采取小规模、分批次的方式进行岗前培训。家政员上岗须携带身份证和健康证明,做好入户前消毒后方可入户,且必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同时,须关注客户健康状况,如遇客户存在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停止工作,并及时向企业报告,企业应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九、恢复中介服务业。推进房产销售、投资担保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等中介服务业复工,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行业疫情防控要求,场所每日消毒,员工做好防护测温,严格控制进店人员规模等工作,所有进店人员做好登记,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测温的人员拒绝接待,所有在店员工佩戴口罩。

  十、有序开放展会。举办室内外展会的企业和场地提供方均需履行主体防控责任,制定细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室内外展会的顾客和服务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瞬间流量不得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其中,室内展会要在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的基础上,严格实施进场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科学设定人员进出和分流路线,视情况适当控制进入人员的数量,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人员交流时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避免直接接触。

  除以上条款中明确禁止复工复产复业的行业外,其他行业均可复工复产复业,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参照上述类似行业执行。所有复工复产复业企业(商户)要严格做好测温、消毒、通风工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日常卫生管理,完善洗手设施设备,确保手卫生。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通知迅速传达到相关企业(商户),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承担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承担疫情防控管理责任,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依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立即制定出台防控技术方案或操作规范,加强日常监管。各地各部门统筹做好本地本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切实把监督管理工作抓紧抓严抓实,把支持企业(商户)有序复工复产复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